当前我们极少数机关单位的节约意识和节俭现状令人堪忧,他们吃的是“皇家粮”,花的是“公家钱”,慷国家之慨,奢侈浪费之风盛行。有的大兴土木,重建豪华办公大楼;有的下班为图省事,不关电脑空调;有的摆阔气撑面子,公务接待一掷千金;有的一车多用,公车直接化身私有。这些现象直接导致行政成本居高不下,败坏党风政风,严重有损我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负责审理案件,解决基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纠纷,是社会公正的一道强而有力的防线同时也因其特殊职能而备受广大群众所关注。在我国难以继续保持财政收入高增长这一基本态势下,人民法院要真正做到急民之所急,忧民之所忧,化解好社会矛盾,很有必要“勒紧裤腰带”,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对纳税人的钱“一分一厘,当思来之不易”。
第一、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大力整治好逸恶劳之风。坚决履行审批程序,把好审查关,严厉打击“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对还能再利用的办公楼要以改建、扩建为主;坚持遵循庄重、朴素、实用的建设原则,杜绝豪华装修,不搞“智能化、多功能化”,不将办公楼打造成城市标志性建筑;办公楼建设资金不能以任何名义巧拉强拉赞助,不准单位集资拼凑资金,更不得挪用其他专项资金用以楼堂馆所建设。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抵制住贪图享乐,崇尚奢侈的不正之风。
第二、大力推进办公机构节能,充分发挥带头模范作用。民间素有“浪费就是犯罪”的俗语,机关单位的浪费行为实质上就是一种腐败行为,需要引起足够重视。各级法院采购应做到“绿色化”,优先采用环保低消耗方案,对照明、采暖等需求优先采购环保节能产品;加强对现有资源的综合管理,对资源使用进行定额限制,定期通报各部门资源消耗情况;加大对公务人员浪费国家资源的惩戒力度。在各级法院带头模范作用的影响下,对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促进我国的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将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和公务接待改革,统一管理公务接待资源,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管理的长效运行机制;明确接待部门与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规范接待服务流程,同时避免职能交叉造成的行政资源浪费;每季度向上级报告并公示公务接待费的使用情况,让全社会共同参与进来,打造公务消费公开的“阳光法院”,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把制度改革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之下”,这就是对权力涂上的最好的防腐剂。
第四、加强警车的使用和管理,促进作风效能建设改革。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负责制,加强对驾驶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帮助树立起公私分明的意识以及“廉政无小事,小事见廉政”的思想观念;建立健全警车管理制度,对警车的调度使用、停放位置、驾驶员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记录好警车的每一次开出、使用、还回的时间、用途和目的地等信息;严守监督防线,不定期对单位警车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发现有公车私用、拉活接客等现象将给予严厉打击。规范化的警车管理将能够有效提高警车使用效率,减少法院公务用车开支。
“浪费半厘不许,该花不少一分”讲的就是各机关单位要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同时将有限的资金全都用于民生事业当中,这体现的是我党的责任与担当。我们有理由相信人民法院在党中央新一代领导班子的带领下,以人民的福祉为幸福根源,把“过紧日子”落实在行动中,伟大的中国梦将化为美好现实,我们中华人民的“好日子”就在眼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