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法院网讯 “谢谢青原法院的法官,开始我还担心因为我是浙江人,我公司的案件不会受到重视,没想到这么快就结案了,你们法院的执行工作真给力!”10月26日下午,江西埃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顾先生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感谢执行法官速执速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为企业解决了后顾之忧。
2014年8月3日,被告罗柳生驾驶货车行驶至青原区青东公路时与埃成公司的轻型货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埃成公司两名员工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法院判决被告罗柳生赔偿埃成公司车损等35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罗柳生却拒不履行赔付义务。
2015年10月12日,埃成公司向青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罗柳生通过网络司法查控系统进行财产调查。10月20日,查控系统反馈被执行人在泰和县苑前镇农村信用社有一笔10638元的存款,执行法官立刻驱车六十公里赶往泰和县苑前镇。没想到执行法官赶到信用社时,存款已经被转走。执行法官没有放弃,向该社调取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来往明细,发现存款已转入该社另一账号。根据这条线索,执行法官分析被执行人可能将钱转入其妻子名下,随即赶往当地派出所查询被执行人的户籍信息。通过调查,执行法官查实了存款转入帐户确为被执行人妻子所有,遂依法追加其妻子为被执行人,并折返信用社从其妻子的银行账户扣划了执行款36242元(含执行费等),该案全部执行完毕。申请人得知案件如此快速执行到位惊讶不已,带着锦旗来法院办理执行款领取手续,对执行法官高效快捷的工作方式赞不绝口。
据悉,该院结合青原区开展的“攻两重、治两为”百日行动,重点治理执行工作中的慢作为、不作为等不良之风,扎扎实实办好每一件案件,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服务全区经济大局。百日行动开展一个多月来执行案件立案35件,执结25件,执结率达71%,较去年同期提高1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