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 发布时间:2016-08-10 16:37:43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 公 告(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将王秋玲等10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公告如下: 执行法院:青原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王秋玲,男,33岁 身份证号码:3624011983****2815 住址:河东街道庄塘自然村 欠款金额:1.94万元 执行法院:青原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肖青华,男,40岁 身份证号码:3624221976****4035 住址:吉水县文峰镇龙华中大道 欠款金额:1.9827万元 执行法院:青原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杨兴华,男,49岁 身份证号码:3622261967****5416 住址:南昌市志敏大道 欠款金额: 3.6542万元 执行法院:青原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何隆游,男,49岁 身份证号码:3624211967****7712 住址:富田镇山中村和家自然村 欠款金额:1.493329万元 执行法院:青原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龙学铜,男,34岁 身份证号码:3624211982****7418 住址:新圩镇河边村委会古城村 欠款金额:5.078万元 执行法院:青原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谢家锦,男,29岁 身份证号码:3624011987****2815 住址:河东街道沙芫村委会坪塘村 欠款金额:11.356693万元 执行法院:青原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刘海平,男,41岁 身份证号码:3624021975****1517 住址:河东街道大桥东路 欠款金额:0.5696万元 执行法院:青原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郭文云,男,27岁 身份证号码:3624221989****0032 住址:河东街道附中路 欠款金额:2.2万元 执行法院:青原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刘宏波,男,46岁 身份证号码:3624011970****1521 住址:吉州区后河西路 欠款金额:32.61万元 执行法院:青原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周细生,男,56岁 身份证号码:3624221960****353X 住址:吉水县枫江镇周家自然村 欠款金额:8.806172万元 限上述失信被执行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到青原区人民法院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我院将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如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本院将依法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责任编辑:秦苑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