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人。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较好的计算机办公和网络应用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性,身高标准170cm及以上;
4、身体健康(参照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5、退伍、转业军人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19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每月工资2000元,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提供工作日午餐,其他自理。
三、聘用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附学历证明等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到邮箱:363325886@qq.com;联系电话:0796-8186656;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12月26日17时止。
2、面试。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择优聘用,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聘用。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面试、体检、试用等环节,由本院决定是否录用。
本公告由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