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严禁”与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09-10-19 14:58:32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五个严禁”的规定,是将法官要遵守的法律、道德底线进行归纳宣示,主要内容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他对于推进审判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审判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学习“五个严禁”,提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识

    学习“五个严禁”,首先要加深理解。一些法官对最高法院出台“五个严禁”规定感到困惑和不理解,没有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其实,“五个严禁”是禁令,更是挡箭牌,既是反腐钢刀也是治病良药,既是对干警的严格要求,也是对干警的深情关爱。“五个严禁”可以鼓励正直法官凭良心和勇气大胆司法,抵御各种不当干扰;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厉禁止法官或法院工作人员以各种压力迫使或唆使审判人员违规办案,可以为正当行使职权法官撑起保护伞;严禁泄露审判秘密也为正当行使职权法官构筑起防火墙。有了“护身符”、“挡箭牌”、“保护伞”、“防火墙”,法官们可以更加超脱和自信地行使裁判权,而不用担心来自各方面的不正当干扰,从而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案件自身以外的因素对裁判权的影响,确保司法公正。“廉”还是“贪”,体现一个法官的世界观、人身观、价值观,廉洁之道,公正之德。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的每一个法官,不管是任何时候无不体现着一个共产党人,一个人民法官的清廉风范。对内要不为物欲所惑,不为情欲所动,不为权欲所迷,不为名欲所累;对外要不为权势所逼,不为穷困所迫,不为名利所诱,不为人情所累。英国哲学家培根曾言:“一次不公正的裁判甚至比十次犯罪为祸尤烈,因为犯罪只是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则是污染了水源。”可见,恪守职业道德,坚守正义使命,杜绝徇私枉法对一名法官来讲是多么重要。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的“五个严禁”规定,直指当前法院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监管的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相比以前发布的廉政规定,“五个严禁”方向感更强,重点更突出,便于法院干警入脑入心,自觉遵守,

    二、执行“五个严禁”,维护审判工作中的公正性

    执行好“五个严禁”的规定,关键要做到廉洁自律,推进审判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在审判工作中,珍惜自身的人格价值,不为铜臭所染;珍惜自身自由,不为私欲所羁;珍惜家庭幸福,不为贪婪所破。每一个法官,手中都有一定的审判权、裁决权、执行权。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可以用之于公,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化解纠纷,服务人民;也可以用之于私,贪赃枉法,中饱私囊,欺压百姓。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提醒法官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言行,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只有做到“五个严禁”的规定,规范了自己的行为,才是一个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公正司法的好法官,审判岗位上的好干部,才能做出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表率,才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和希望。只有做到了廉洁自律,才能树立公正、文明、权威的司法形象,才能真正实现司法公正。只要做到“五个严禁”的规定,规范了自己的行为,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抓好了,抓出成效,在审判工作中才能确保公正司法审判工作中,不但要做到“五个严禁”的规定,而且既要清正廉洁又要公正司法,才是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干部,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老百姓心目中的贴心人。“五个严禁”与公正司法,充分展示了一个人民法官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于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来说,仅仅是做到“五个严禁”和廉政建设还是不够的,还必须要公正司法,服务人民,推进农村发展和改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就是要求每一个法官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要勤勤恳恳秉公执法,扎扎实实为民办事,全心全意服务民生。每一个法官,只有在其职、谋其政、履其责,爱岗敬业,爱院如家,做出成效,才能够真正树立人民法院的威信和人民法官的形象,才能够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才能充分体现出一个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五个严禁”与公正司法,只要审判机关的每一个法官做到了这两个方面,才有安身立命之本,才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每一个法官的气质和魅力,树立人民法官的形象和人民法院的威信

    三、落实“五个严禁”,切实贯彻司法活动的人民性

    “五个严禁”的规定,其目的就是切实转变审判作风,转变司法观念,端正审判态度,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法官的言行,维护司法廉洁和公平与正义。“五个严禁”的规定,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需要,是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要求的需要。贯彻落实“五个严禁”,重在加强宣传。现在社会各界对“五个严禁”还未充分了解,对法院系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决心和魄力还充满疑惑。我们对内要采取多种形式,让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深入了解“五个严禁”出台的背景,理解出台“五个严禁”的深刻意义和极端重要性,增强法官对其内心认同和遵守“五个严禁”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外要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五个严禁”,增强社会各界对“五个严禁”的知晓率。具体方式可以采用向社会公布监督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的信箱和24小时录音电话;将“五个严禁”规定制作成小卡片或印发成小册子向当事人和社会各界散发;将“五个严禁”规定在法院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或制作成横幅悬挂在法院醒目位置;随案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等等。总之,只有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五个严禁”,让法官从内心认同了“五个严禁”,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不断纯洁法官队伍,为人民法院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怎样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老百姓心目中的贴心人?党员标准,法官的职业道德、规范法官行为的“五个严禁”、老百姓满意不满意是检验法官的唯一标准,这是审判机关的每一个法官首先必须认真思考的重大问题,每一个法官只要坚持了这些标准和行为规范,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才有保证,在审判活动中才能够公正司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在一个法治国家,司法是保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司法裁判的公正与否关系到社会正义能否实现,并影响到司法的权威和公众对法律的信仰。法官是司法的载体,是让公民感受到最真实的正义,法官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养直接决定了公正、高效的司法目标的实现。“五个严禁”是新形势下人民法官应对各种司法干扰,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硬性规定和行为规范,“五个严禁”的提出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职务行为,严明法官的职业纪律,全面树立司法公信力,在一定程度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维护人民法官的切身利益。作为法官自身而言,从学习“五个严禁”规定入手,充分认识到维护司法廉洁、杜绝司法腐败,体现司法活动中的人民性,对于彰显司法公正、重塑司法权威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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