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法院打组合拳惩治“老赖” 半小时执结案件

  发布时间:2017-01-23 17:12:42


    青原法院网讯  欠1万多块钱不还,还敷衍、逃避执行。16日,记者从吉安青原区法院获悉,“老赖”王某被告知要拘留,便向其姐姐求助,半小时后其姐姐便带着现金将案件了结。

    青原区法官介绍,这起案件金额不大,但却意义重大,是该院综合运用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以及罚款、拘留等多种措施,使案件顺利执结的真实写照。

    据悉,申请执行人吉安市青原区某涂料厂与被执行人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2016)赣0803民初545号判决书确认:被执行人王某应于向申请人吉安市青原区某涂料厂支付涂料款108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35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王某敦促其履行义务,但其屡次敷衍、逃避。

    与其同时,执行法官利用网络查控与传统查控结合的手段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均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出境等。

    2017年1月10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本院,通过一上午的协调与耐心沟通,同时告知被执行人已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被执行人仍不配合,执行法官遂制作好拘留相关文书,并告知被执行人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被执行人王某便打电话给其姐姐求助,其姐姐半个小时内便拿着10000余元现金到法院将案件了结。

    该案通过综合运用多项措施,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其高消费、出境等措施,促使其履行义务,并告知其不履行法定义务将面临罚款、拘留等法律制裁和后果,促使案件顺利执结。该案的执行切实发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威慑作用,捍卫了司法权威与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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