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法院网讯 “休息日也执行,尽职尽责,我现在就还钱”,被执行人罗某向执行民警如此表态。13日,记者从青原区法院获悉,该院执结了一起劳务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罗某将工资款29000元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赖某。
据悉,2015年,罗某承包了赣州市某物流园土建工程,雇请赖某管理该工程施工事宜。2016年1月24日,罗某向赖某出具欠条一张,确认欠到赖某工资29000元。经法院调解后,罗某一直未履行付款义务,赖某于2016年7月14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在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财产状况下,与申请执行人赖某密切联系,并叮嘱赖某随时注意被执行人罗某的动向,罗某一旦回家立刻联系执行法官。1月8日,赖某来电说罗某已经回家,请求法院立刻前往。执行法官马上汇报院领导并联系同事准备车辆赶往被执行人罗某家。当罗某看到执行法官后非常惊讶,说星期天执行法官也不休息,尽职尽责,并立即联系朋友把钱给了。随后不到一个小时,罗某的朋友将29000元交给了赖某,一起涉民生案件就此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