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来的惊喜

  发布时间:2009-08-03 08:31:39


    青原法院网讯  8月3日, 申请执行人蒋金山和他爱人闷声不响来到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后,一屁股坐下就抽起了闷烟。十几年来,每年都会被通知到法院里来,询问他是否知道被执行人的下落。今年他以为又是这样。当他听到欠他十几年的货款已执行到了时,激动的跳起来,连声问执行人员:“什么?什么?,不会吧,不会吧,怎么执行到的……”。

    1997年,申请执行人蒋金山因被执行人丁金龙拖欠货款11000元而起诉至原吉安市人民法院河东法庭。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确定义务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河东法庭立案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已举家外出,下落不明,也无其他可拱执行的财产。案件被迫中止执行。随着时间的推移,执行的法院也换了(2001年,因撤地设市,该案件移至新成立的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人员换了一拨又一拨,但每一个接手该案件的执行人员并未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而将案件束之高阁,不闻不问,而是每年都与申请人联系,询问被执行人的下落,并经常到有关部门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可是被执行人却象人间蒸发样,十多年来没有其任何消息。正当执行人员和申请人逐渐绝望时,功夫不负有心人,2009年6月5日,执行人员象往年一样连同其他案件到有关部门查寻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喜讯终于传来,被执行人丁金龙的信息终于出现了。银行回馈信息显示被执行人在北京一建设银行储蓄所有11500元存款。执行人员立即向当地辖区法院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发出委托扣划被执行人存款函。在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的积极协助下,该款被扣划至青原区法院后,执行法官及时通知申请人,因通知时没告诉已扣划到货款,以至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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