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执行蹲守一星期执结赔偿案

  发布时间:2009-07-15 18:58:42


    青原法院网讯  2009年7月15日,当申请人吴国旺从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到赔偿款58670元的时候,激动地连说了三个“没想到”:“没想到这笔赔偿款能够得到;没想到这笔赔偿款能够这么快得到;没想到这笔赔偿款能够一分不少地得到。说起这笔赔偿款的执行,这全是青原区法院执行局法官的功劳,他们千里执行,从江西执行到了陕西,并在陕西整整蹲守了一个星期,才将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

    2008年4月23日,吴国旺被挂靠在陕西西安某运输公司的陕E50220大货车撞伤,造成伤残九级,此案经青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缺席判决被告某运输公司和司机施某连带赔偿原告吴国旺各项损失58670元。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给付义务。2009年7月2日,执行局长亲自带队,一行三人来到陕西,被执行人某运输公司和施某并不配合,在他们的银行帐户上也没有查出存款,但细心的执行人员在该运输公司出纳崔某的办公桌上发现了一组很像帐号的数字,执行人员就将此数字用心记下,并在当地建设银行查出,此帐号系该运输公司的公款私存帐户,该帐户的往来帐频繁,并且均是业务帐往来。面对执行人员拿出的证据,被执行人某运输公司不得不承认了该帐户系公司所有,并且自动履行了赔偿款。至此,在陕西苦苦蹲守了一星期的执行员圆满完成执行,在回来的途中,执行员心中最大的感慨就是―――在执行中,机会往往只在一线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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