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驱车福利院 上门送款温暖七旬老人

  发布时间:2017-05-05 16:30:08



    青原法院网讯  “法官,谢谢你们,没想到这么多年的案件你们还在执行,知道我行动不便还亲自送款上门,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2017年5月4日,七旬老人王某在吉水县某社会福利院领到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送来的执行款时激动的说道,这起历时7年的民间借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0年3月,被执行人谢某向申请人王某借款4000元,后谢某一直未还款。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谢某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4000元。判决生效后,谢某仍未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还款义务。

    2011年2月,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青原区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一直联系不上被执行人谢某,经调查被执行人谢某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因此陷入僵局。后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谢某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2017年5月2日,多年未露面的被执行人谢某主动来到法院要求结案,原来是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后让其贷款受阻。在谢某主动还款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申请人王某,请他来法院领取执行款。

    在得知王某因年迈身体不好,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且儿女均不在身边,目前正在吉水某社会福利院生活后,执行法官考虑到王某的特殊情况,5月4日,执行法官驱车来到吉水县某社会福利院将执行款送给申请人王某。最终,在福利院工作人员见证下,王某领到了4000元的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秦苑轩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