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烫伤 调解促结案

  发布时间:2017-06-01 08:23:43


    青原法院网讯  近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7万余元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小女孩芳芳(化名)的母亲向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2014年,青原区富滩镇村民张某在宿舍内将热得快置于塑料桶中烧水,因疏于管理防范,致使年仅4岁的小女孩芳芳被烫伤。因双方协商赔偿不成,芳芳的家人遂将张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张某应当赔偿小女孩芳芳医疗费等共计7万余元。

    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拒绝履行义务。无奈之下,芳芳的母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受理后,立即对张某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但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张某,张某承认欠款的事实,并向法官表示没有能力一次性付清,希望法院可以组织调解。

    看到张某愿意配合,也查实张某在餐饮店打工为生,确实无能力一次性履行到位,执行法官多次约谈申请人芳芳的母亲和被执行人张某,做双方的工作。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张某答应先支付医疗费4万元,2017年春节前支付2万元,其余款项在2017年端午节前付清。

    2017年5月25日,小女孩芳芳的母亲领取到了最后一笔执行款,这起涉民生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秦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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