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法院网讯 近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一起由检察院申请的强制医疗案件,经审理决定对被申请人刘汉农强制医疗,这也是青原法院审理的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2017年2月9日早上5时30分许,李荣光散步至青原区正气路与青原大道交叉路口时,与涉案精神病人刘汉农相遇,刘汉农认为李荣光在跟踪自己,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并相互殴打,后李荣光独自离开。岂料刘汉农认为吃了亏,尾随李荣光来到一家网吧旁的花圃旁边,双方又相互殴打,刘汉农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剪刀将李荣光刺伤。经鉴定,李荣光的伤情为轻伤一级。经吉安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刘汉农被诊断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发病期)患者,无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汉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李荣光轻伤一级,已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决定对被申请人刘汉农强制医疗。(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