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不付成“老赖” 扣车罚款促履行

  发布时间:2017-06-01 10:01:24


    青原法院网讯  “法官,我明天就交钱,罚款我也交,是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淡薄,以后我一定遵纪守法。”被执行人郭某对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说道。近日,青原区法院在“春雷行动”中,采取扣押车辆,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进行罚款等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案件。

    2013年下半年,被执行人郭某因做蔬菜基地工程陆续向申请人刘某购买水泥砖,后经结算郭某欠刘某砖款共计2万元,后刘某多次催要未果最终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郭某自愿在2017年1月27日前支付刘某砖款20500元,但郭某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7年4月,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保险等信息进行调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郭某名下虽无银行存款,但有一辆现代牌的小轿车。执行法官再次联系被执行人郭某要求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郭某虽口头答应付钱,但总是一拖再拖,敷衍了事。经过执行法官的调查,郭某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便决定将该案列为“春雷行动”重点执行案件。

    2017年5月19日,执行法官前往青原区富滩镇找到被执行人郭某家中,发现郭某并不在家,但是其车辆就停在自家门口,经过核实,执行法官将其车辆扣押至法院。

    5月22日,得知车子被扣的郭某终于现身法院,主动要求结案。鉴于被执行人郭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情节恶劣,执行法官决定对其罚款1000元。而郭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法院的罚款没有异议。5月23日,被执行人郭某将该案执行款20500元及罚款1000元交至法院,执行法官随即对其车辆解除扣押。至此,该案顺利执结,有钱不付的老赖郭某,也尝到了拒不履行的苦果。

责任编辑:秦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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