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疑村民嘲笑 小伙放火烧屋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7-08-10 10:18:00


    青原法院网讯  小伙只因怀疑村民嘲笑他无所事事、不务正业,便放火烧屋报复村民。近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放火案,判处被告人颜勇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颜勇曾因盗窃被法院判处管制,且在村里无所事事、不务正业,经常觉得村里人嘲笑他,为报复村里人,2016年9月1日22时许,颜勇窜至青原区值夏镇先锋村,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村民颜明监厨房内的茅草点着,随后又将村民颜明彬存放稻草房间内的稻草点着,导致两户人家房屋起火。因被害人颜明彬夫妻正在房屋内睡觉,夫妻两人发现房屋着火后及时撤离。颜勇的放火行为最终导致被害人颜明监家牛栏的屋顶被烧毁,被害人颜明彬的房屋全部被烧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颜勇无视公共安全,放火点燃房子,致使多间房屋被烧毁,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颜勇曾因犯罪被判处管制,现不思悔改又犯新罪,对其予以从重处罚。考虑到被告人颜勇当庭自愿认罪,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秦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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