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拒不支付赔偿款 法院搜查拘传促执结

  发布时间:2017-08-21 17:43:04


    青原法院网讯  “法官,之前是我法律意识淡薄,经过这次执行我认识到了错误,以后一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日,一女老赖在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写下悔过书,并在两小时内凑齐全部案款,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顺利执结,法院运用查封、搜查、拘传等措施有力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

    2016年1月3日,被执行人吉安某家居建材公司的雇员周某驾驶一无牌三轮电动车在送货途中与申请人王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经交警部门认定,周某承担主要责任,王某承担次要责任。因协商未果,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吉安某家居建材公司应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支付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98873.05元。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7年3月,申请人王某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对该公司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目前仍在正常运营,且有机器设备。得知这些线索后,执行人员在2017年5月查封了该公司的机器设备,同时找到该公司法人代表杨某向其释明相关法律及执行后果,法人代表杨某也表示同意协商解决。后因双方当事人未达成一致意见,该公司一直拖延执行。

    执行人员继续深挖线索,调查该公司银行账户明细,发现该公司一直在正常经营,但是银行却没有进账,该公司可能存在转移财产行为。近日,执行人员带着搜查令和拘传票来到被执行人所在公司,决定对其法人代表采取拘传措施,并现场搜查该公司,找寻相关执行线索。

    执行人员宣读搜查令和拘传票后,该公司法人代表最初有些抗拒,经过执行人员多番释明后,开始配合法院搜查。经搜查,执行人员查到该公司有账本、部分现金及部分金饰品,执行人员决定对搜查到的物品进行扣押。看到法院动真格,杨某开始认识到错误,愿意解决案件,执行人员将其拘传到法院。在去法院的路上,杨某开始打电话凑钱。两小时后,杨某通过POS机刷卡支付73500元,剩余款项由其朋友代为刷卡支付完毕。至此,案件顺利执结,出现文中开头一幕。

责任编辑:秦苑轩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