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法院网讯 近日,青原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推动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以全面支持法院执行工作,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有力保障。
《决议》要求,全区各部门要提高对解决执行难重要性的认识。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应当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负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及时支持、协助法院执行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行使执行权,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执行案件的处理。
《决议》指出,法院要发挥解决执行难的主体作用。法院执行工作应建立健全执行指挥机制、异地执行协作机制、被执行人财产调查制度、立审执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发挥法院解决执行难的主力军作用。
《决议》还指出,全区要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合力。有关部门要依法提供执行工作需要的全部信息数据,支持、配合法院建立健全覆盖本地区被执行人财产和身份信息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负有信用惩戒职能的相关单位应完善平台对接,在职能范围内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机制。
《决议》强调,要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加强对青原区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对青原区法院报告的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或者重要事项,督促有关机关依法处理。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应当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为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