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法院网讯 “谢谢法官,维护了我们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离婚案件当事人温某热泪盈眶地向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承办该案的法官表示感谢。
近日,青原区法院受理了温某与肖某离婚纠纷一案。因温某是二级肢体残疾人,行动不便,该案承办法官主动来到温某家中,零距离加强诉讼引导,向温某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温某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并及时向其阐述了缓交及免交诉讼费、申请法律援助和财产保全等相关法律保障制度。案件受理后,温某向该院申请对肖某财产进行保全,承办法官在接到申请当天就及时到银行冻结了肖某账户上的8000余元,为促成调解奠定了基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考虑到温某系残疾人,无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而肖某存在家庭暴力,承办法官耐心做双方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了自愿离婚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归温某所有,温某补偿肖某房屋差价款75000元,同时以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对夫妻日常生活用品予以分割,该案最终得到了妥善公正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