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母亲遗留柴火互殴 叔子打伤嫂子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7-12-08 10:23:28


    青原法院网讯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母亲仅逝世五天,兄弟两家就为争母亲遗留的柴火归属互殴,小叔子打断嫂子三根肋骨 。近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被判处管制六个月。

    2017年5月13日中午, 被告人任祯见哥哥任禄及嫂子张秀在其母亲去世后留下的老房子内搬运柴火,便与任禄及被害人张秀因柴火的归属发生争执,继而互殴。被告人任祯用柴火打断张秀三根肋骨。经鉴定,被害人张秀的伤情为轻伤二级,任禄及被告人任祯的伤情均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任祯因琐事与被害人张秀等人发生争执并互殴,并将被害人张秀打伤,致被害人张秀的伤情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且考虑到本案由民间纠纷引起,且赔偿了被害人张秀的损失,被害人亦有过错,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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