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太状告三继子 法官庭前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7-12-16 12:12:20


    青原法院网讯  古稀之年的老妇刘某面临着“老无所依”的困境,无奈之下将三个继子告上了法庭。近日,吉安市青原区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刘某早年死了丈夫,没有留下子女,在80年代初与同样丧妻的瘳某结婚。彼时,瘳某还有三个均未成年的儿子,最大的只有8岁。后来,刘某和瘳某一道将三个孩子扶养长大成人。而今,孩子们已先后成家立业,过上了不错的生活。自5年前瘳某因病去世后,三个继子对独自生活的刘某不闻不问。近来,老人因疾病花光了仅有的积蓄,现生活十分困难,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三个继子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

    受理该案后,法官立即去三被告家做思想工作。随后几天,又把三被告与原告一起叫到法庭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告诉三被告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虽然不是亲生母亲,但要常怀感恩之心,报养育之恩,要依法尽到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和敬孝心的责任。同时也向老人讲道理,要理解子女的难处,珍惜儿孙对自己的孝顺,好好安度晚年。

    经过法官多次调解,三被告最终表示同意每人每月给继母400元赡养费,并承诺会照顾好继母的晚年生活。这起赡养费纠纷案件的调解不仅使当事人满意,也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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