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法院首用七人合议庭开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发布时间:2018-05-31 16:41:12




    根据2018年4月27日施行的《人民陪审员法》,对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7人合议庭进行审理。

    青原法院网讯  5月31日上午,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审判席上坐着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共7人组成的合议庭。

    据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姚某、纪某、肖某、陈某、练某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向17家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965份,发票总金额842256461.88元,税额总计143183597.44元。

    “因检察院指控的数额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 “数额巨大”,可能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新实施的《人民陪审员法》,我们组成7人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审理。”该案审判长说道。据悉,这是吉安法院公开审理的首例7人合议庭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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