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法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发布时间:2018-09-27 10:33:02




    青原法院网讯  9月26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兰瑛主持召开了该院审判委员会2018年第4次会议。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康康应邀列席,听取了一起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的审议讨论并发表检察机关意见。青原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罗哲孟等一并列席。

    会上,承办法官对邓某、郭某等7人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的基本事实和意见进行详细汇报,审委会委员依次发表意见。李康康同志紧扣案件焦点问题有理、有力、有节地阐释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方面的意见,供审委会参考,并表示,青原区检察院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青原区法院的沟通协作,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常态化开展,有效促进法律监督,协同保障办案质效,共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罗兰瑛强调,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加强法检两院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和沟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青原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定不移地推进审委会制度改革,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确保严格公正司法,将每件案件都办成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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