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感谢信背后的“教科书式”执行

  发布时间:2018-09-03 15:43:30



    青原法院网讯  近日,申请人黄某给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为青原区法院的法官点赞,这也意味着一起涉案标的近180万元的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案成功执结。

    说起这起案件的执行,其背后还有一段波澜曲折的故事。历经几个月的斗智斗勇,执行法院与法官们运用智慧和汗水,通过综合施策突破五名“老赖”心理防线,为申请人顺利拿到了全部执行款,堪称一场“教科书式”的执行。

                                  颐养天年遭车祸    肇事人远在他乡

    2016年4月7日,年过6旬已退休了的黄某本应在家颐养天年、弄孙为乐,没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改变了他和家庭的人生轨迹。黄某在过马路时被一辆正在施工的货车撞伤,导致其颅脑损伤、颅骨缺损及多根肋骨骨折,分别被评定为伤残一级、十级和十级。经交警部门认定,黄某不负责任,余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被告许某、郑某共同赔偿黄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12万元,被告朱某、余某、浙江某公司连带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约166.9万元及诉讼费22500元。诉讼中,朱某、余某仅垫付65000元后便离开吉安,从此音讯全无,其余各被告对赔偿义务也拒不履行。

                                  隐匿财产躲执行    明察秋毫不放弃

    2018年4月7日,未能收到剩余赔款的黄某家属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五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五被执行人限期履行赔偿义务,并通过网络查控、传统查控以及向五被执行人住所地的河南、浙江等法院委托调查的方式调查五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鉴于被执行人未履行财产申报义务,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消费予以惩戒。然而,虽经法院多方查询却始终未能发现五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暂时难以突破。

    但每每想到躺在床上需要终身护理,还等着救命钱的黄某以及事故给这个家庭带来的沉痛打击,执行法官始终没有放弃,如何让案件尽快得到执行成为执行局每一位干警挥之不去的一个心病。通过对案件的深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浙江某公司在吉安承建了某通信光缆项目铺设工程,其公司有一定的履行能力。凭借多年执行的经验,执行法官向院党组汇报取得支持后,挑选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赴浙江进行专项调查。因诉讼已耗时两年,为尽可能掌握第一手的证据线索,办案干警周密部署、合理分工,每天天未亮就开始调查取证工作,每晚汇总调查情况召开案情研判会。经过专案组历时五天的调查取证工作发现,在该公司账户交易往来中有“财产混同”嫌疑。后经进一步核实,被执行人浙江某公司以公款私存的形式转移财产的违法行为逐步浮出水面。在掌握了大量客观详实的证据材料证实该公司逃避债务、规避执行的行为后,执行法院一方面当即冻结该公司工商股权,另一方面冻结了被执行人及其相关人员的对公结算账户。得知账户被冻结后,被执行人浙江某公司迫于压力随即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最终在法院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一致,被执行人浙江某公司一次性支付赔偿款120万元。该公司对其恶意逃避债务、虚假申报财产等违法行为书面悔过,执行法院对其作出罚款20万元的处罚,被执行人对此无异议,案件取得重大进展。

                                  斗智斗勇寻端倪   各个击破不放过

    功夫不负有心人。案件的执行虽几经波折,但取得的效果却是明显的。尤其是在120万元赔偿款执行到位后,更加激发了执行干警的斗志,压在执行干警心头的阴霾稍稍散去,个个也暗中较劲要为受害者实现最大权益。综合研判案情后,执行法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加大对其余四被执行人的执行力度。在对被执行人许某的执行中,执行法官获悉许某即将返回吉安处理业务。2018年5月4日,执行法官找到并依法拘传许某,许某原本以为风头已过所以不以为意,但当得知拒不履行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后便立即提出主动履行,与申请人达成和解一次性支付8万元。

    然而,在对被执行人朱某、余某、郑某的执行中,却始终未能发现任何线索,为此执行干警启动执行专项调查,将重点放在互联网金融、第三方交易等支付平台。经过大量的缜密调查,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郑某、余某、朱某等均有频繁的高消费现象,有的甚至购买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执行法官遂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相应账户,通过技术分析并掌握了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后主动出击,第一时间联系到朱某、余某和郑某,严厉敦促其履行法定义务,告知其违反限制消费令及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行为将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迫于法律的威严和执行法院的强大攻心压力,被执行人最终表示不再躲避执行,愿意配合法院履行赔偿义务。2018年7月16日,被执行人朱某通过其亲属从河南将26万元赔偿款亲自缴付到执行法院,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2018年7月30日,被执行人郑某主动转账支付4万元赔偿款。2018年8月2日,被执行人余某转账支付10万元,其余款项达成和解分期履行。对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和未依法申报财产的违法行为,执行法院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对朱某、余某、郑某做出6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处罚,被执行人朱某、余某、郑某对其违法行为认识到了错误并具结悔过。

    至此,一起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在事故发生两年后的执行工作中,通过办案法院几次三番锲而不舍的努力,围绕线索四处查访,五名被执行人在法官“教科书式”的执行下,其隐身不见、转移资产、哭穷耍赖等套路均被逐一击破,不仅支付了赔偿款,还为其违法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法律不是儿戏,判决不是司法白条,任何有能力履行却试图躲避执行的“老赖”终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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