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引纠纷 法官耐心调解促和好

  发布时间:2018-07-31 21:53:01


    青原法院网讯  谢某和肖某原本是关系很好的朋友,后因合伙做生意,引发矛盾对簿公堂。近日,在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谢某和肖某握手言和。

    被告肖某为开动漫城邀约好友原告谢某参与合伙。2014年10月24日,原、被告双方签订《投资合伙协议书》,约定原告谢某投资20万元,其他开业条件由被告肖某准备并承担费用。协议签订后,原告谢某依约将20万元支付给被告肖某,后又借支2万元现金给了被告肖某,但因肖某未能按约履行合约中的各项准备工作,导致双方合伙事项未能开业经营。原告谢某在多次催促无果后,无奈之下向青原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肖某偿还投资款22万元。

    案件立案后,主审法官通过多次查阅案卷,即便是在开庭审理后仍不断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发现双方当事人不仅是多年的好友兼生意伙伴,并且原、被告之间还有一个共同的好友,便决定还是以调解的方式来争取化解纠纷,最大程度上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邀请谢某与肖某的共同好友欧某也来到法院,与其一起劝解当事人。最终,谢某与肖某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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