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法院网讯 因休产假未获批准而被迫离职,如何维权是困扰职场女性的一大难题。3月25日,市民胡女士到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领取了2万元执行款。立案执行不到3个月就收到了工资差额、经济补偿和生育津贴,胡女士对执行法官的高效工作赞叹不已。
胡女士从2014年9月起在青原区一家物业服务公司从事客服、记账等工作。2018年4月1日,胡女士因预产期将至向公司提出休产假,公司却没有批准,胡女士被迫离职。双方因经济补偿、生育津贴等劳务纠纷协商未果,胡女士遂向青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8年8月10日,该委员会裁决物业公司支付胡女士工资差额16500元、经济补偿8800元及生育津贴3000元,并为胡女士补办从2014年9月至2018年3月的社会保险手续。物业公司不服提出上诉,经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请。仲裁裁决书生效后,物业公司未能主动履行,胡女士于2019年1月8日向青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涉及劳务纠纷,保护劳动者权益刻不容缓。执行法官收到案卷材料后,立即向物业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传票,并对该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但执行法官到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等部门查询,未发现物业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打电话给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其也以在外地出差为由一直未能到庭接受询问。执行法官没有气馁,向胡女士进一步了解该公司的情况,得知该公司还在正常经营,其财务收支可能通过会计陈某的个人帐户周转。执行法官调取了陈某名下的银行账户交易流水,发现该公司的收支款项确实是通过该账户进出,立即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
得知陈某的账户被冻结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主动来到法院协商,胡女士考虑到该公司的经营现状,同意公司共支付2万元即可。半个月后该公司将2万元执行款支付到法院,该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