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执行查找“老赖” 机缘巧合一网打尽

  发布时间:2019-05-21 09:02:41


    青原法院网讯  “法院执行有力度、有强度,为我们追回了货款,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辛苦了!”5月20日,在吉安市贸易广场经营建材公司的张某从青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领取到48829元货款,高兴地为执行法官点赞。

    被执行人邹某、王某因做工程需要,从张某经营的建材公司处购买铝合金型材,后未按期支付货款,双方诉讼至法院。经法院调解确定两人应于2018年6月15日前支付货款14万元及利息。调解书生效后,两人仍有7万元货款及利息未能支付,建材公司遂向青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向邹某、王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传票,并将两人的银行账户全部冻结。邹某在春节前主动履行2万元后再未支付余款,而王某则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执行法官遂将两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4月17日上午,执行法官驱车前往被执行人家乡永丰县寻找两人未果,电话联系邹某无人接听,而王某接听电话后则表示不在县城,执行法官决定先去邹某住宅查找。经过十多公里乡村小路的颠簸,终于找到了在家建新房的邹某,执行法官立即将其带上车并拘传至当地法院,却没想到正好撞见王某大摇大摆地在当地法院现身,执行法官将其逮个正着,真是无巧不成书。

    被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邹某、王某两人慌了神,赶紧向亲戚朋友凑钱。经双方对账,两人还需支付48829元货款,申请人同意放弃利息诉求。两人当场兑付了4万元,剩余款项及执行费从两人银行账户上直接扣划,该案遂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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