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法院网讯 近日,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考核验收,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东固人民法庭被省高院评定为全省“双达标”法庭。
自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全面双达标”活动开始,青原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法庭“双达标”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兰瑛同志多次到人民法庭实地督查,要求严格贯彻执行省高院关于法庭“双达标”的相关要求做好工作。东固法庭通过一系列的有效举措,实现了“基础设施规范化、开庭办公科技化、诉讼服务便民化、文化建设特色化、驻庭生活庭院化”五个标准化的建设要求,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平安,促进辖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