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法院网讯 人生得一知已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真正的兄弟情义能够鼓舞人,唤醒人内心沉睡的力量和潜藏的才能。在你最困难的时候,还会对你不离不弃,永远支持你。然而近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原告黄某起诉被告钟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虽家相隔千里,但却是相处十年的兄弟,最终因借贷反目成仇。
黄某的家在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钟某的家在广东省紫金县,2009年,双方在广东省深圳市的一家工厂一同打工相识,因为彼此兴趣爱好相同,继而成为了一对很好的兄弟。2016年,黄某介绍钟某一同回到其老家江西省吉安市务工。期间,钟某以做生意需资金周转为由向黄某借款。黄某作为好兄弟,因自已也未存有多少积蓄,便决定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钟某,承诺只要钟某需要用钱,他便会转钱到该张银行卡上。自2016年2月5日起至2016年3月2日止,钟某陆续通过该银行卡转账支取了87986元。此后,钟某仅归还了17986元借款。2019年3月5日,黄某催钟某还款,钟某声称资金有些紧张,要求黄某再宽限一个半月。黄某觉得大家是好兄弟,既然钟某说出来了,这个面子肯定给,不能在兄弟有难时雪上加霜,便相信了钟某的承诺,接收了其出具的还款承诺书。但是,黄某没有想到,这余下的欠款要起来会这么难,出具还款承诺书后,钟某就此消失,微信不回,电话不接,往常亲密无间的兄弟之情也就此消失殆尽。无奈,他走进了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钟某向原告黄某借款用于资金周转,亦向原告出具了还款承诺书,原告并已实际交付出借款项70000元,双方存在的借贷法律关系事实清楚,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现被告未按约定归还原告借款70000元属违约行为,故原告诉请要求被告归还借款70000元合理合法,法院予以支持。据此,判决被告钟某归还原告黄某借款7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