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促调解 高效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9-12-20 18:00:10


    青原法院网讯  近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利用微信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9年6月,匡某驾驶机动车在吉安市青原区某路口与易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碰造成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事故责任书认定,因易某逃离事故现场,易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匡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此后,匡某花费车辆修理费1200元。

    因本案涉诉标的较小,为了尽快解决双方争议,法院承办法官在立案当天通过微信联系到双方当事人。经过了解得知,易某因不懂法,认为汽车撞电动车,应由汽车承担全部责任,自己的电动车事故发生时并没有太大损坏,自己就驾车去上班了。经过法官对易某进行释法说理后,易某承认自己确实不懂法,愿意赔偿对方的汽车修理费,希望对方考虑其系低保户,能够减少赔偿金额。经过承办法官与原告匡某进行微信联系后,其对易某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非常不满,但对易某的家庭经济困难表示理解,考虑到法官及时认真解决纠纷,其最终答应赔偿金额为1000元,因为修理费是自己实实在在花费出去的。最终易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匡某及时赔偿了修理费1000元,匡某向法院申请撤回对易某的起诉,纠纷在立案当天就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探索现代化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运用,把微信等方式运用到现代审判执行工作中,突破传统诉讼模式,解决了诉讼时空问题,在便利当事人的同时也节约了司法资源,延伸了办案空间,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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