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老屋引纠纷 法官细心化矛盾

  发布时间:2019-01-22 18:39:47


    青原法院网讯  因房屋拆迁引发纠纷,导致同住一栋楼的两家人"对簿公堂"。近日,青原区法院成功审结了这起所有权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原、被告双方的矛盾纠纷,成功挽回原、被告双方行将破裂的情谊。

    原告王某与被告王某某系同村邻居。1953年1月土改时政府将该诉争房进行了划分,原告王某分得诉争板房的左边,且备考栏有“左边舍屋”四个字,而被告王某某分得诉争板房的右边,其土地房产所有证存根备考栏为空白,原告王某与被告王某某分得板房的面积均为0.04亩。1953年1月土改后原、被告对所得板房没有再进行产权登记,原告一直实际使用左边板房的一、二楼及中间二楼连廊,被告则一直实际使用右边板房的一、二楼,板房的中间大厅由原、被告双方共同使用,至今60余年原、被告家几代人都相安无事。2018年8月,因工程建设需要,需要对诉争房屋进行拆迁,为此原、被告对诉争房屋的产权归属产生争议。拆迁指挥部及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组织几次进行调解均无果,该案因此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我院法官从修复同村同住多年的情谊关系的角度出发,力求既办好案又尽力弥补双方多年的情谊,为此,多次通过电话、组织调解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在双方对立情绪有所缓和后,主审法官趁热打铁,先后多次找原、被告进行释法析理。经过十多天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渐渐打开心结,并最终达成一致。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