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法院“线上调解”+“三点一线” 模式促双方和解

  发布时间:2020-05-13 13:00:25


    青原法院网讯  近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运用“线上调解”和“三点一线”工作模式,圆满调解该案。

    胡某常年在东莞务工,购买了一辆小轿车,并在人保东莞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险。今年,胡某开车回富田镇老家过年时,途经值夏镇,与梁某驾驶的三轮车相撞,梁某受伤入院接受治疗,两车也不同程度受损。后交警部门认定,胡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梁某负次要责任。因双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梁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保险公司在东莞,而疫情防控仍不可松懈,于是承办法官决定采用线上调解的方式先行调解,通过微信将原告梁某的起诉状、证据等发送给被告胡某和保险公司的法务经理曹某。被告胡某提出,自己的车辆在本次事故中也受损,梁某应承担相应责任比例的修理费用,被告某保险公司的法务经理曹某也提出了理赔方案。承办法官将胡某、曹某的意见反馈给了梁某,并经多次协调沟通,促成各方达成赔偿协议。

    线上协商好具体赔偿方案后,接下来就是制作调解协议和三方当事人签字确认。承办法官依据各方证据及赔偿方案,制作出调解协议并通过微信发给各方当事人。各方确认无误后,先由保险公司自行打印出来并签字确认,然后将签好字的调解协议连同其应提交的证据一并寄给法官。法官收到材料后,接下来就是让梁某和胡某签字确定。

    该案承办部门青原区法院东固法庭根据辖区与法院机关同处青东公路沿线的特点,开创“三点一线”工作模式,即周一从法院机关去法庭途中,按与当事人电话约定时间,在青东公路沿线80公里内接收、送达诉讼材料;周一到周三在东固法庭驻庭办公,周四到离法庭约30公里的富田镇巡回办公,周五在法院机关办公。该案中,承办法官在去法庭途中,先在值夏镇让梁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并提交证据原件;然后到富田镇巡回审理点,让胡某签字确认,并提交相应证据。到达东固法庭后,承办法官立即制作调解书,依照同样的方式,在回法院机关途中把调解书送达给梁某、胡某。保险公司的调解书则通过快递送达。至此,该案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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