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法院网讯 夫妻情断,本应好聚好散,而被执行人周某却一直拖延前妻刘某的房产补偿款18.8万元拒不支付。11月30日,被执行人周某因害怕房产被拍卖,主动将执行款项送至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该起离婚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周某原是夫妻,后因种种原因,双方夫妻感情破裂,2020年1月,被执行人周某向青原区法院起诉离婚,经审理判决,准许双方离婚,被执行人周某应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申请人刘某房产补偿金18.8万元。
约定时限已过,但被执行人周某仍未按期履行。2020年8月,申请人刘某向青原区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一方面迅速展开财产调查,对被执行人周某的房产进行查封,冻结其银行卡和微信、支付宝账户;另一方面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通知书等材料,并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周某主动履行义务。但周某却一直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履行。因双方曾经是夫妻,申请人刘某对被执行人的周某的经济状况比较了解,认为被执行人在躲避、拖延执行,遂向法院提出拍卖其房产以偿还债务。
多次沟通无效后,执行人员决定启动房产拍卖程序。11月25日,执行人员来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向其送达拍卖裁定,同时对其释法明理,希望其配合法院执行。在得知法院动真格准备拍卖房产,被执行人周某慌了,主动提出不要拍卖房产,他马上凑钱还款。
11月30日,被执行人周某主动将18.8万元房产补偿金交到法院,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