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法院网讯 被执行人拖欠两万元饲料款拒不支付,最终不仅被法院强制执行,还被处以罚款,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近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依法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袁某罚款1000元。
在曾某与袁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中,经法院调解,袁某应支付曾某饲料款2万元。但调解生效后,袁某却拒不支付,曾某遂向青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青原区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袁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袁某既不及时履行义务,也不向法院申报个人财产,还以饲料存在质量问题等为由推脱责任、逃避执行。办案法官严肃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需承担的法律责任,要求其尽快履行,但袁某仍置若罔闻。办案法官通过详细调查发现,袁某名下不但有房产,还有数万元银行存款。
司法的权威与公信力不容挑战,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必须严惩!青原区法院依法决定对袁某罚款1000元。
随后,青原区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将该案执行款与罚款全部扣划到位,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保障。视法律为儿戏,妄图挑战司法权威,最终只能自食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