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到法院起诉后,误认为调解方式和判决方式的效果不一样,故不愿意接受调解,只想要判决,其实,这里存在认识误区,两种方式的法律效果是一样的。
调解一般要在各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且达成了协议(不违法),法院就会通过调解书的形式把达成的协议确定下来,而判决是在达不成协议情况下,法院会依据法律和查明的事实进行判决,出具判决书。调解书和判决书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在对方不主动履行时,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虽然两者法律效力是一样的,但是形成的过程存在差异,调解书是在各方都同意的前提下才出具的,故体现了各方当事人的意志,即便后来反悔,也不能上诉,而判决书是法院严格按照法律和查明的事实作出的,一方或多方当事人不满意,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此外,从社会效果来看,肯定调解比判决好得多,调解能更好地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
故此,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一般是先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才会依法判决,正所谓“能调则调、当判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