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购豪车不还钱 主动请法官把车扣

  发布时间:2020-12-15 11:27:58



    青原法院网讯  “法官同志,我的车子现在开进了某商城地下停车场,你们赶紧过来扣押车子,不要让车子跑啦!”

    11月18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罗某的电话后,迅速赶至吉安市人民广场附近的某商城地下停车场,将罗某名下的沃尔沃越野车就地锁定,并张贴封条和扣押清单。当看到自己的豪车被法院查封扣押后,罗某反而长舒了一口气,连连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2019年1月,罗某与妻子在某银行办理了汽车分期付款业务,约定分期资金24万元用于购买沃尔沃越野车,可从2019年11月起,罗某就没有按约定偿还分期本息。银行起诉后,法院判决罗某与其妻子须偿付银行分期本金173641.66元及分期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等,该银行有权对沃尔沃越野车予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

    判决生效后,罗某与其妻子仍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该银行遂向青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向罗某及其妻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罗某立即赶到法院申报财产并说明情况。执行法官向其严肃指出,如不尽快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不但两人的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等会被冻结、扣划,还将面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罗某则承诺会尽快想办法解决。

    半个月后,罗某竟然主动将名下车辆的行踪告知法院,配合执行法官对车辆进行了查封、扣押。这时,罗某告知执行法官,购车、用车人其实是其妻兄周某,周某因有信用不良记录,无法办理银行贷款,就以妹妹和妹夫的名义办理了购车贷款手续,夫妻二人碍于情面只好配合。贷款逾期后,夫妻二人也一直催促周某尽快还钱。如果周某一直不还钱,他将配合法院将车辆进行拍卖、变卖,以偿还债务。周某见车辆被查封扣押后,随即赶到法院,向执行法官承诺,将尽快筹措资金把贷款本息全部还清。

    12月14日,被执行人罗某与周某将贷款本息、诉讼费和执行费全部付清,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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