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法院网讯 “法官,我公司拖欠的四笔货款和执行费已经转到法院执行账户上了,请查收……。”近日,某公司负责人来电告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已支付执行款,四起拖欠货款案件圆满执结。
该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高品质显示屏功能玻璃面板于一体的外向型高新企业,原本一直经营稳定。但自2019年下半年起,因转型转产过程中资金周转困难,加上受2020年疫情影响,公司经营举步维艰,拖欠员工工资和供货商货款,引发多起诉讼,随后被多位供货商申请强制执行。
青原区法院立案执行后,了解到该公司已经在积极与战略投资者对接,争取战略投资注资盘活企业。如果草率地对正用于生产经营的厂房、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等强行扣押和拍卖,企业将直接面临停工停产,无法恢复正常经营。
为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让企业重回正常轨道,执行法官积极与各申请执行人沟通,取得了各申请执行人的理解和支持,达成了优先保障员工工资,先清偿小标的欠款案件,再清偿大标的欠款案件的清偿顺序共识,组织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给予该公司一定的和解履行期限,并且第一时间解除对该公司名下厂房、土地使用权的查封,为该公司顺利“续贷”创造条件,避免该公司资金链断裂。随着战略投资资金的注入,该公司生产经营逐步恢复正常。今年11月中旬,该公司已将拖欠的员工工资全部付清;12月中旬,将4起共拖欠货款52万元的案件全部付清;另一起拖欠货款50万元的案件也在按期履行中。
今年以来,青原区法院认真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对资金面临暂时困难的企业,引导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充分运用“活查封”、“放水养鱼”等措施,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实现执行“双赢”,为“六稳”“六保”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