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序开展,根据《青原区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面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一、重点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1.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不按规定如实记录报告。
2.违反规定在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3.违反规定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转递涉案材料,打探案件、通风报信。
4.违反规定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5.其它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
二、重点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1.法院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法院工作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有其他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
2.法院工作人员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或违反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
三、重点整治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1.法院工作人员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2.法院工作人员违规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或者证券,违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四、重点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1.对罪犯的立功证据材料违规审核、为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出谋划策。
2.违反规定与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罪犯亲属串通为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供便利。
五、重点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
1.违反立案登记制规定,阻碍或限制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便民利民措施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首问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2.违反审判、执行期限管理规定,严重超审限,案件久拖不决。
3.诉前、诉讼保全过程中,超标的、超范围采取保全措施。
4.对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处置不及时,执行款物发放不及时,存在乱执行、消极执行等情况。
5.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违法宣告无罪、免于刑事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6.在“套路贷”等虚假诉讼案件中违法违纪。
六、重点整治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1.在职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在任职管辖业务范围从事律师职业或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违规代理案件或隐名代理案件。
2.离任法官或原法院工作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或在律师事务所幕后作“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如您有相关意见建议,请您随时与我们联系,监督渠道为:
1.监督电话:0796-8186865。
2.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门岗处设投诉举报箱。
3.来信地址:青原区人民法院306办公室。
4.电子邮箱:qyqfyzdbgs@163.com。
受理信电截止日期: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