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法院网讯 4月13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井冈山大学40余名师生参观法院,并现场旁听一起交通肇事案的案件庭审。
庭审中,从宣读法庭规则、核实被告人身份、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到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法官思路清晰明确、举止端庄大方、用语文明规范、过程规范有序、节奏紧凑合理,进一步加深了师生对法律理论知识的认识与理解,提高了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与水平。
最后,该案进行当庭宣判,青原区法院一审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刘某当庭表示无异议不上诉。
队伍教育整顿启动以来,青原区法院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常态化开展编发短信、送法上门、巡回审判、邀请旁听、善意执行、司法公开、案件回访、司法救助等工作,解群众之难事,办为民之实事,竭力提升公众安全感,续增法院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