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借钱不还避执行 惧怕拘留急履行

  发布时间:2021-04-23 17:21:30


    青原法院网讯  “法官,我看到被执行人肖某了,你们快过来!”近日,接获申请人陈某提供的线索后,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立即赶往某特产店,将躲避执行的肖某拘传至法院。

    2019年5月,肖某因资金周转向陈某借款15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在借条中约定2019年6月30日前还清。但借款到期后,肖某并未如期还款,陈某多次催收未果,后起诉至青原区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一、肖某自愿偿付陈某借款15000元,此款定于2020年1月15日前偿付5000元,2020年3月30日前偿付5000元,余款5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全部付清。二、若肖某未按约履行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则陈某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全部剩余借款。但肖某一直未按调解书履行。

    2020年7月,陈某向青原区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肖某的财产进行调查,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执行法官联系肖某,要求其尽快履行义务,但肖某一拖再拖,之后甚至不接电话,外出躲避,但执行法官从未放弃。得知其在青原区某特产店上班后,经过精心布控,4月20日,执行法官将肖某拘传至法院。在调解期间,肖某仍想采取拖延战术,执行法官遂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并将其带往医院体检。受法律震慑,肖某立即打电话给亲属凑钱。最后,其亲属将1.5万元交至法院,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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