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法院网讯 申请人张明与被执行人张文系堂兄弟,两人关系一向要好,却因一场借款纠纷而对簿公堂,双方矛盾日趋激烈。近日,在案件执行阶段,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张文夫妇传唤至法院,经过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张文夫妇当场支付10万元,兄弟两人冰释前嫌。
2013年5月,张文夫妇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张明借款30万元,约定年息15%,并出具借条一份。后张文仅支付了部分利息,对借款本金及剩余利息经张明多次催要仍未支付。张明起诉至法院,经调解,张文夫妇应在2020年1月18日前支付13万元,2021年1月30日前支付15万元,2022年1月30日前付清剩余借款本金125000元及利息。但调解生效后,张文夫妇仅支付了13万元,剩余款项迟迟未兑现,张明遂向青原区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过财产调查,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张文夫妇名下的住房一套,并冻结了银行及微信、支付宝账户。执行人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张文夫妇告知法官,其生意经营失败,在外欠债较多,无力偿还借款,希望延期执行。而张明因为张文夫妇屡次失约,故不再信任堂兄夫妇,要求法院拍卖房产以抵偿债务。
考虑到双方系堂兄弟关系,目前张文夫妇生意出现状况,且张文夫妇名下的房产为唯一住房,还设置了抵押,拍卖房产的剩余价值不大,也不利于矛盾化解。为达到消除隔阂、案结事了的目的,执行法官“背对背”做起了兄弟俩的思想工作,希望双方能够互谅互让。最终,双方均同意执行和解,张文夫妇向张明当场支付10万元,并就剩余款项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对查封张文夫妇的房产暂不处置,解除强制措施,让张文夫妇继续经营。至此,堂兄弟二人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近年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在突出执行强制性的同时,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因案制宜,注重人文关怀,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