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法院“四字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发布时间:2021-07-06 11:24:35


    青原法院网讯  队伍教育整顿启动以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以狠抓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为抓手,坚持内宣外宣一起抓、内部外部齐发力,营造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良好社会风气,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奋斗目标。

    一是“学”。多次召开党组会、中层以上干部会、全院干警大会等,向干警讲解“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政策界限,并剖析典型案例,分析问题、原因和教训,引导干警准确把握内容、加强自我约束。

    二是“填”。启用“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全院干警每月在“司法风险动态防控系统”上填报相关工作情况。对全院月度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情况为“零报告”的,院长须于当月最后一日前向市中院院长当面说明情况。

    三是“宣”。指派院领导在全区“三个规定”宣讲承诺会上做辅导讲座,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三个规定”宣传内容,向全区领导干部、政法机关、当事人等发出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形成社会共识。

    四是“查”。组织全院干警填写自查表,如实填报个人落实“三个规定”具体情况。将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工作纳入考评体系,对拒不填报的干警由院长约谈并督促填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