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被执行660万元,他却给法官送锦旗

  发布时间:2021-11-02 18:21:07



    青原法院网讯  名下两处房产被依法拍卖,被执行到位金额达660万元,而被执行人蒋某近日却来到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向办案法官送锦旗表示感谢,这是怎么回事呢?

    被执行人蒋某与申请执行人刘某夫妻系多年的朋友,2010年以来,因项目开发需要,蒋某与其母亲邓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多次向刘某夫妻借款,因蒋某等人未按约定还款,双方发生争议并于2017年6月诉讼至法院。经一、二审审理,法院最终判决蒋某、邓某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连带偿还刘某夫妻借款本金250.4万元及借款利息(从借款之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蒋某妻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蒋某等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刘某夫妻遂向青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依法向各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启动财产调查程序,而邓某及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涉及大量诉讼、执行案件,已无财产可供执行,蒋某名下尚有两处房产及多套商铺可处置。承办法官随即先对两处房产进行司法拍卖,案件顺利执行到位345万元。

    就在承办法官拟对蒋某名下的商铺进行司法拍卖处置时,蒋某提出其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希望与申请执行人、商铺的抵押权人共同协商,借资将商铺重新装修出租,然后用所获得的租金收益来偿还借款本息,也恳请申请执行人能够放弃部分利息,使其有能力解决所有债务。承办法官调查发现,蒋某名下的商铺均处于吉安市城区黄金地段,如经营管理得当,不但能提高商铺的市场价值,租金收益也很可观,能够实现财产价值的最大化,而拍卖处置则因过户税费高而导致流拍的可能性较大,即便拍卖成交,所得拍卖成交款用以偿还商铺的抵押贷款后也所剩无几,并不利于案件的执行。

    承办法官多次召集各方做协调工作,指出“竭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将资产盘活远比降价拍卖的效果更好。按生效判决计算,被执行人蒋某等人所需归还的借款本金和利息总计700余万元。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做执行和解工作,刘某夫妻见蒋某确有诚意,遂同意被执行人于2020年底前归还借款本息630万元即可,并同意了蒋某先收取前几期租金用于抵扣其垫付重新装修费用的方案。

    蒋某随即积极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想方设法借资将所有商铺重新装修后分别出租,将所获得的租金收益用于付清重新装修的费用后,均主动交至法院。可2020年初新冠疫情突至,承租户经营困难,要求减免租金,其中一家承租户餐饮公司甚至直接退租,拖欠近40万元租金未付。蒋某焦头烂额,向承办法官诉苦,希望承办法官将实情告知刘某夫妻,取得对方的理解与支持。

    承办法官又多次召集刘某夫妻、蒋某和承租人做工作,经过几番协商,最终蒋某给3家承租户免除了疫情防控期间一个月的房租,将其中2家承租户的租金下调了25%,并同意餐饮公司拖欠的近40万元租金分期在一年内付清。刘某夫妻也被承办法官的耐心和蒋某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的诚心所打动,同意了蒋某将还款期限延长一年、延长期间的利息减半计算的方案,即于2021年11月30日前归还借款本息660万元,双方关系也重归于好。

    2021年10月29日,随着最后一笔25万元租金到账,申请执行人刘某夫妻办理了领款及结案手续,对案件执行结果表示满意。被执行人蒋某则专程来到青原区法院向承办法官赠送锦旗,上面写着“善意文明,执法典范”八个大字,为该院的文明执法、善意执行点赞。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历经波折,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这也是该院开展“惠民暖心”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取得的又一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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