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法院网讯 12月3日上午,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联合区人社局、公安分局等单位在新圩镇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发放活动,将追回的72万余元农民工工资如数发放给了205名农民工。
张某在青原区富滩镇和新圩镇成立了两家公司,专门经营蔬菜种植、批发业务。近几年,张某因经营不善,欠下近5000万元债务无力偿还,被多个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拖欠富滩、新圩镇两地205名农民工资72万余元未付。青原区人社局向张某下达了责令支付工资报酬决定书后,张某仍以各种理由拖延。
在青原区人社局拟对张某欠薪一案准备向青原区法院申请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时,青原区法院对该案提前介入并分析研判,认为张某为逃避债务东躲西藏、居无定所,马上又临近年关,仅通过法院一家的力量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张某并追回全部拖欠工资款,且张某以逃跑、隐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情形,已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建议移送公安部门查找张某的行踪和财产线索。
青原区委、区政府对该案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社局、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召开协调会并作部署安排。通过区公安分局的分析研判,确定张某藏身于南京市,青原法院协同公安干警当日连夜驱车赶往南京,后在南京公安的协助下,在一民宿内找到张某。经过办案人员的释法析理,慑于法律威严,张某向朋友借款全额支付了72万余元农民工工资。
正值全国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开展之际,青原区法院率先打响了根治欠薪的第一枪,领到血汗钱的205名农民工喜笑颜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