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人民法院关于终结江西量科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7 11:09:49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赣0803破1号

    2020年4月29日,本院根据申请人舒月华、房海丰的申请,裁定受理江西量科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西井冈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本院于2021年11月22日作出(2020)赣0803破1号之六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江西量科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现已将可分配的财产分配完毕,对未尽事宜已经作了合理安排,破产程序应当终结。根据管理人的申请,本院于2021年12月17日作出(2020)赣0803破1号之八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江西量科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本案程序终结后,管理人继续履行职务,待未尽事宜完结后,注销工商登记等。如破产程序终结后,发现破产人有应当追回的财产,或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可按照本院裁定认可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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