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双“一号工程”】青原法院用司法温暖焕发企业生机

  发布时间:2022-03-21 09:07:42


    青原法院网讯  为切实服务保障双“一号工程”,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近日对失信主体某实业公司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将其依法撤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解除对其法定代表人马某的限制消费令。该实业公司不但成功摆脱了经营困境,而且依照协议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并成功入选省级重点商贸物流园区,矛盾双方实现双赢。

    对某资本管理股份公司、某建筑公司、曾某分别与某实业公司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三案,法院依法判令某实业公司分别向某资本管理股份公司、某建筑公司和曾某偿还借款、工程款共计1000余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该实业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3名申请人向青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青原区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将该实业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法定代表人马某限制高消费。经查,该实业公司名下物流园区内的厂房、土地均设立了抵押债权,且物流园承租户的租金收入品除应缴纳的税、费和管理、运营成本后,所剩无几。案件虽一时陷入僵局,但青原区法院始终未放弃,先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2021年底,青原区法院在执行中得知该实业公司准备申报省级重点商贸物流园区,当即约谈该实业公司主要负责人,一方面详细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面临的实际困难,并帮助企业制定可供执行的还款计划;另一方面,向申请人详细分析执行现状,介绍利弊得失。经数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依照《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青原区法院依法删除该实业公司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解除对其法定代表人马某的限制消费令。因青原区法院已暂停对其作出的信用惩戒,该实业公司成为吉安市唯一一家入选省级重点的商贸物流园区,获得了相应政策及资金支持,园区近百家商户也重新焕发了生机,经营状况得到良好改善,不但为案件执行带来了极大助力,而且对整个园区及物流企业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强力支撑。

    截至2022年3月,该实业公司已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了3期还款。该实业公司表示,青原区法院善意文明执行办案,实现了企业重生,激发了市场活力;申请人对青原区法院有效提升该实业公司还款能力,实现各自债权也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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