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法院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原告当日获得赔偿款7万元

  发布时间:2022-03-22 15:24:48


    青原法院网讯  近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帮助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原告肖某拿到了赔偿款,使其能顺利进行后期的治疗。

    2021年5月,被告梁某驾驶超标二轮电动车右转弯逆向行驶时,与原告肖某驾驶的无牌超标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了原告肖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梁某负主要责任,原告肖某负次要责任。原告肖某入院治疗十余天,花费医疗费2万余元,被告梁某除先行垫付医疗费外未再赔钱。肖某出院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经交警部门和该院3次调解,双方均因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未达成一致意见。

    办案法官了解到,原告肖某年近七旬家境困难,虽已为其安排了法律援助,但其反映如果被告梁某不及时赔钱,就无法进行后期的拆钢板等手术。办案法官在与被告梁某多次电话沟通后,安排了第二次调解,从情理法多角度做双方工作,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梁某于签订调解协议当日一次性向原告肖某支付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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