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法院一审判了,盗牛贼为80斤牛肉获刑16个月!

  发布时间:2022-04-13 08:47:55


    青原法院网讯  千百年来,耕牛是农民的重要生产工具,它用壮实的身躯踩出了五谷芳香,犁出了美丽人间。4月12日,被告人匡某因盗杀耕牛,被青原区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

    2022年1月4日,被告人匡某窜至青原区富滩镇被害人刘某家的牛栏处,将栏内一头耕牛牵至附近农田,用菜刀将牛杀死,并从牛身上割取了约80斤肉。因找不到买家,匡某便将牛肉及菜刀扔进河中。匡某盗窃的耕牛重约900斤。经鉴定,被盗耕牛价值为24000元,割盗走的牛肉价值为3500元。

    该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4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匡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五年内又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对其予以从重处罚;考虑到被告人匡某自动归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并通过亲属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且能自愿认罪认罚,故对其予以从宽处罚。综上,该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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