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向当事人梁某出具该院首份《离婚证明书》。梁某表示,该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虽只是一张小小的纸,但既能避免个人隐私外泄,又能证明婚姻状况,此举让她充分感受到了法院人文关怀和司法温度。
5月11日,梁某与罗某经法院调解,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因离婚生效文书中记载了较多个人隐私内容,为方便今后办理再婚、房屋买卖、户口更新、银行贷款等手续,避免因出示调解书而造成隐私泄露,梁某向该院提出了出具《离婚证明书》的书面申请。该院审核后,依法向梁某发放。
《离婚证明书》的推行,是该院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和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的一项有力举措,既方便了当事人持证办理相关业务,又有效保护了当事人隐私,兼顾了当事人的便利与尊严,得到了群众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