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四川省阆中市北门乡宋某的家里来了一队“不速之客”――阆中市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宋某虽然不认识他们,但他心里明白,十五年前欠的债终于到了必须归还的时候。
1998年10月,宋某在张某处购买猪饲料,当时宋某没有支付现款,便给张某写下一张1600余元的欠条,约定在12月底前付清。约定期满后,宋某并没有立即向张某支付欠款,张某只得向宋某催收。后经双方协商,宋某又于1999年1月书面承诺,及时归还欠款,并从此时起按月计算利息给张某。
转眼就到了1999年底,在多次向宋某催收无果后,张某一纸诉状将宋某诉至阆中市人民法院思依法庭,要求宋某归还欠款及资金利息。
阆中市人民法院思依法庭受理此案后,于2000年1月13日依法判决宋某归还张某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宋某未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案件随即进入执行程序。当执行人员来到宋某家时,却发现宋某一家已外出广东务工,经多方查找,也未发现宋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无奈之下,申请人张某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故法院依法作出裁定,该案中止执行。
时间一晃,就过了15年。15年里,执行人员从未放弃寻找宋某的下落和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因为当时的信息网络落后,加之被执行人的有意躲避,执行人员次次都扑了空。15年了,虽然申请人自己都不再报什么希望,但法庭干警却比张某更渴望案件得到执行,渴望公平正义得到实现,渴望法律威严得到保护。
今年年初,阆中法院着手清理执行积案,宋某的案子再次被恢复执行。思依法庭马上行动起来,数十次到宋某老家寻找其下落,同时,加大与村社干部的联系,也到各大银行查询宋某的存款信息。
功夫不服有心人,法院执行人员终于发现宋某在信用社有千余元存款,执行人员立即对该存款进行了冻结、扣划,但这离标的款总额还有些许差距。为确保15年前的案件彻底了结,执行人员继续查询宋某的财产线索,但未再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当即决定,再到宋某家中寻找其下落。几天前,思依法庭联合院执行局一行人再次来到宋某家中,于是出现了篇首的一幕……
原来,宋某在法院判决后就举家到广东务工,这一去就是15年,直到去年年底,宋某才回到老家养老。宋某本想过了十几年了,张某早应该忘了,欠的钱也不用还了,哪知法院还一直惦记着这事。
执行人员通过给宋某及家人宣讲法律,宋某表示愿意支付欠款,在与张某协商后,双方达成和解,宋某共给付张某2728元,此案终于执行完毕。
看到这一幕,执行人员的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是啊,15年了,法律的威严和公平正义迟到了整整15年,这一步步走得多艰难啊,如果我们有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如果我们的公民人人敬畏法律,执行还会如此艰难吗?
一起15年的债务,一场15年的等待,宋某与张某都从壮年步入了老年,虽然标的额小,但这是张某受法律保护的权益,是法院应予以保护和保障的权益,这对法院和整个社会的法治来说是一起不能再等的执行。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