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件。该案原告在正常驾驶三轮车过程中,车轮突然飞出,导致原告从车上跌落受伤。事故发生后,原告与三轮车厂家就三轮车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为此,原告起诉至青原区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并申请司法鉴定。
该院司法技术部门收到鉴定申请材料后,认真分析案情并多方询价,确定原告损失约在10万元左右,而鉴定费将高达3万元以上。考虑到原告急需医药费治疗,而鉴定需耗费更多时间和费用,技术人员摒弃就案办案、一鉴了之的单纯业务观念,一方面耐心告知原告鉴定的相关程序、耗费时间以及风险,另一方面与外省被告公司联系,向其分析可能增加的诉讼成本,建议采取调解方式更有利于案结事了。该院针对双方争议焦点,司法技术部门及时与业务庭承办法官联络沟通,共同化解双方分歧,最终双方都同意做出让步,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达成并签署了调解协议。签订协议后的第四天,原告就收到了被告三轮车厂家的赔偿款,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这起案件的快速审结,得益于技术部门与业务部门的调解联动,让司法鉴定工作有温度有感情,既为双方节约了时间,又节省了鉴定费用;既减少了诉累,又化解了矛盾,让司法技术服务更接地气、更具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