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彭某贩卖毒品、洗钱案件,向被告人父母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这是该院向罪错未成年人父母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针对彭某父母监护教育不当、严重失职的情况,该院向彭某父母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强化监护意识,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教育和引导彭某遵纪守法,多关注彭某的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改变原来不当教育方式,学习和采用有效的沟通方式,促进彭某健全人格养成。
“之前因为缺乏家庭教育知识,不知道如何正确教育、引导孩子,导致孩子走上了歧路,对此我们非常自责。”彭某父母接受指导后表示,感谢法院予以教育指导帮助,让其认识到了自身不足,也学到了科学的教育方法,今后将积极与孩子沟通,切实承担起父母的责任。
家庭教育令的发出,是该院严格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积极探索,也是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有力实践,帮助纠正父母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今后,该院将继续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依法跟进监督,充分掌握家庭教育令的落实情况,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